晋教师继函 [2013]
号
关于2013年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续聘考核的
通 知
各市教育、各有关省直单位:
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于1998年开始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根据《关于选拔山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晋教师[1998]10号)规定,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省教育厅每年对任期届满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续聘考核。现就2013年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续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对象
学科带头人考核的内容仍执行晋教师继函[2001]6号文件有关精神,即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教育思想观念、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示范(观摩教学和带徒)情况及接受培训、承担培训教学辅导任务情况等。考核要特别重视学科带头人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以及积极进取、不断学习的情况和能力。师德表现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任期内没有按规定接受培训的原则上不再作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
考核对象为2014年2月到期的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考核方法
为使省级学科带头人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增加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和考核的透明度,让广大中小学教师能够了解、熟悉、学习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风范,把考核和支教结合起来,今年的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力部分(含教育思想观念的表述和体现)的考核采取教育行政、教育专家、培训单位和示范教学点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以市为单位组织省级学科带头人到乡镇一级的学校进行示范观摩教学,由考评专家示范教学点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对省级学科带头人的示范观摩教学水平进行评定,同时对听课学生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按百分比记入评分表内(学生满意度低于90%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生满意度低于80%的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承担贫困县送培下乡教学任务和连续承担全员培训辅导教师任务的可视为完成示范观摩教学任务。
2.市教育局要选派特级教师作为专家参加省级学科带头人的示范教学考评(每组不少于3人,其中特级教师不少于1人)。
3.市、县(区)教育局和考评对象所在学校对考评对象的师德、带徒、区域内示范教学活动等进行考评。
4.省级培训单位对学科带头人任职期间接受培训和省级培训示范教学情况进行考核。
5.省直单位对本单位的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基本情况考核。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本人要进行任职情况汇报。
6.省教育厅将派出巡视组,对各市、省直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巡视、检查、指导。
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考核由市教育局比照省级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具体安排。
三、组织领导
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定考核工作是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拔,考核工作要有利于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发展。把真正能够代表当地学科学术和教学水平并且能够起到辐射带头作用的教师及后备人才选拔出来。
各市、各省直单位务于2013年10月底前将考核结果用书面和电子文稿两种格式上报省教育厅继续教育办公室。
邮编030006
地址:太原市长凤街30号 山西省教育厅继续教育办公室
电话:0351——2027556
电子邮箱:wjr****@126.com
四、管理使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积极落实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待遇,努力提高补贴标准。定期组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送教和讲学,优先安排他们承担全员培训的辅导工作,有计划地选派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校际流动或跨校兼课,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附1:
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评总表
教师姓名____________ 所在地市______________ 评定时间___________ 任教学段学科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考评得分 ____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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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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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学校考评 |
职业道德表现 |
5分 |
有突出事例5分;有感人事迹表现良好4分;为人师表,无体罚行为,无工作失误3分;师德表现差、群众意见大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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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想观念 |
5分 |
观念先进、有系统的理论思想、运用课改观念组织教学5分,表现一般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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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教学 |
5分 |
参加国家级省、市、县、校级示范教学分别记4、3、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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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徒情况 |
5分 |
定期进行传帮带活动, 有明显进步记5分,否则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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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考评 |
论 文 |
5分 |
有国家级、省、市级论文分别记5、4、3分。有校内经验交流文章记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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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
5分 |
承担国家级、省、市级课题研究,并为主要负责人分别记5、4、3分;课题实验普通参与者记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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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考评 |
专家组意见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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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点学校 负责人意见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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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点教师 意 见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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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考评 |
跟踪培训 |
10分 |
按要求参加培训并提交论文记10分,缺培训扣6分,未交论文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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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学校考评意见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考评意见 年 月 日 |
省级培训中心意见(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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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示范观摩教学评分表
学科带头人姓名________
所在市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授课学校__________课题___
评分细则 |
分项得分情况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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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堂 教 学 评 分 细 则 总 分 (100分) |
1、导入新颖,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并与所讲课题密切关联。(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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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板书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准确、简洁、美观。(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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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内容的组织层次清楚,注意沟通课内知识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教具使用恰当,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辅助教学。(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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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中能体现对三维课程目标的落实,关注学生的体验和经验的交流、共享,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探究意识的培养,鼓励由学生的主动探究得出教学结论,体现新课程的教育理念。(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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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设计能以学生已有的经验和知识为基础,教学各环节有机联系,在结课时能强化本节课重点、难点,并启发、激发学生进一步求知欲望。(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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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普通话实施教学,教学语言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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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时间把握得当。(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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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评课专家(教学点负责人或听课教师)签名:
(此表一式七份,自行复制)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