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五中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支部主体责任和 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按照代县教育局《代县教育系统关于落实党风建设总支(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制定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统领全局,深化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对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狠抓严明纪律、狠抓作风建设、狠抓惩治腐败,真正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密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教学业务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相融合,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让校园风清气正。
二、支部主体责任
1.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2.召开支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
3.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十个严禁”以及我县教育系统风险防控“十个不准”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措施。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研究加强人、财、物和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7.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坚决维护纪律和严肃性。
8.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说法自律意识。
9.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风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
10.每年分别向局总支和局纪检组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报告。
三、纪检监督责任
纪检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协助学校支部履行主体作用,作为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的首要职责,也是具体任务。
2.把执纪、监督、问责作为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的第一要求。
3.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纪检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
4.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
5.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事项。
6.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7.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员,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8.部署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建立纠风监督平台。
9.建立和完善述职述廉和约谈汇报制度。.
10.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发挥好督促检查作用,发挥好分类指导作用。
四、落实“两责”领导
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工作部署,年中有跟踪督查,年底有检查考核。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做到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落实“两责”的检查。
五、“两责”工作要求
支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树立政治担当意识,要把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带领纪检共同做好工作,教育党员干部爱党、忧党、兴党、护党,锤炼党纪党风,催生学校新风新貌。
纪检积极履行监督作用,执好纪、抓监督、严问责、发挥好纪检“督查的再督查、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协助支部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切实执行政策,严格规定,严明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
代 县 五 中